河北工业大学天津校区2016年秋季2013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通知
时间:2017-04-12 来源:体育部 访问量:
为认真落实、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以下简称标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号)要求,现将天津校区2016年秋季2013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及未测试的学生,在本学年内准予补测一次(时间另行通知),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二、《标准》测试的综合成绩达不到50分者,毕业时按结业或肄业处理(详见体育部网站《国家体育锻炼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
三、因生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7),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注明免测。
四、具体测试时间见附件。
注:
1、体测成绩将放进学生档案。有问题请及时与体测中心联系,Tel: 60436943,详情请关注河北工业大学体育部网站。
2、测试学生需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同时携带学生证和一卡通(或身份证)。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测试。
3、测试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测试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迟到者不予测试,请各班集体统一带队进入测试场地。
4、测试成绩登记单由体育部打印,由于大四学籍有变动,测试人员以体育部打印的成绩登记单为准。其中包括留级生,请通知到相关学生参加测试。
5、测试地点:
北辰校区在体育中心(集合地点在体育中心东南门)
红桥校区在东院田径场(集合地点在田径场主席台下)
2016年9月27日 河北工业大学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