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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体质健康测试补测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进一步全面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2014年修订)》,切实加强我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号)要求,现将2012-2015级学生需要补考的名单进行公告,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二、《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毕业时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三、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校医院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7),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四、具体补考时间见附件,请各学院相关负责人通知到具体学生,补考学生需提前20分钟到达测试场地以便于安排分班测试,测试学生请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并携带学生证和一卡通,否则不予测试。

五、测试地点:

北辰校区在体育中心(集合地点在体育中心东南门)

红桥校区在东院田径场(集合地点在田径场主席台下)

有关详情咨询电话Tel:60436943

 


2016年春季一本补测 2016春季三本补测

 

                                  河北工业大学体育部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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