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06年度“新星杯”大一新生联赛规程

 为了丰富广大新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同学们积极锻炼身体,增强同学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友谊,同时提高我校学生的足球水平。校社团联合会,新星足球俱乐部将于近期举办2006年度大一新生联赛。
一 活动的对象和赛制
本次足球赛面向河北工业大学全体入学新生,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比赛按参赛队数进行分组。第一阶段采用单循环积分制比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制比赛,最终取比赛前三名进行奖励。
二 比赛的时间和地点安排
 本次比赛定于11月18日到12月23日期间举行,比赛在丁字沽校区---北院足球场上进行。由新星足球俱乐部组织比赛,并由各院辅导员协助组织。
三 参赛人员
⒈每队领队一名,教练一名,队员最少11人。
⒉裁判由指导教师和新星足球俱乐部安排。
四 具体竞赛安排
本次比赛为9人制足球比赛,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於9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於7人,不可开始比赛。每一队最多可替换5名球员。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规定可以提名几位替补球员。替补球员名单可填5人,最多7人。比赛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各参赛队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 各参赛队报名参赛人数不得少于11人。各队需指定队长一名,领队负责赛后签字确认比赛结果。若领队因故未到则由队长代替其职责。
2 各队需于比赛前10分钟到比赛场地报道,迟到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视为弃权。比赛若有一方弃权,而另一方按时到达比赛场地,则弃权方以0:3负于对方。参赛队员需携带学生证,无学生证队员不能上场比赛。
3 各队队员在比赛过程中必须服从裁判判罚。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裁判工作,否则可由裁判按当时场上情况处以警告,判罚离场和取消该队比赛资格的判罚。
4由新星足球俱乐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记录比赛比分。赛后由双方领队确认比赛结果。比赛结果一经签认不得更改。
5小组赛采用单循环积分制比赛,每常胜积3分,平尽1分,负尽零分,并根据双方比分和净胜球数来决定排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决定名次。
⑴ 相互之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⑵ 如仍相等,则以净胜球,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⑶ 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制比赛,每小组取第一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6 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判出红牌和黄牌在比赛中累积生效。累积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停止下一场比赛。
7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努力未能恢复比赛,当时比赛成绩有效。本俱乐部另选时间/场地补足比赛。
五 比赛服装
⒈ 各队必须自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统一的比赛服装,守门员球衣的颜色,要与其他球员、裁判及助理裁判服装的颜色不同,违者不能上场。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他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⒉ 比赛队员姓名,号码必需和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和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⒊ 比赛一率穿胶底帆布足球鞋。
六 裁判
1 裁判的授权
一场比赛由一位裁判控管全场。裁判对於被指派的比赛,有资格全权执行规则。
2 权力及职责
执行规则
与助理裁判(及预备裁判)合作控管比赛。 
担任比赛计时,并记录比赛事件。
因为违反规则的任何事情,有权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因为场外的任何干扰,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认为球员严重受伤时,停止比赛,确实将受伤球员抬出球场处理。
认为球员只是轻微受伤时,继续比赛,直到球不在比赛中,才去处理。
确实执行任何球员受伤流血一定要离开球场。受伤球员必须已经停止流血,并获得裁判允许进场的信号,才可进场。
当继续比赛将使被犯规的球队获得利益时,继续比赛不处罚犯规。如果预期的得益未发生,则判罚先前的犯规。
一球员在同时有一种以上的犯规,应处罚较严重的犯规。
球员有被警告及判罚出场的犯规时,应予以处罚。裁判不必立即采取处罚行动,但是当球脱离比赛时,必须予以处罚。
球队职员不能以负责任的态度约束言行,应予处罚。裁判有权驱逐球队职员离开球场及球场四周。
对於裁判未看见的事件,依据助理裁判的意见采取行动。
确定没有未经允许的人进入球场。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向有关单位提出比赛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球员或球队职员采取处罚行动的指控,以及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生的任何其他事件。
裁判的判决
裁判对於比赛事实(比赛事实应包括是否进球与比赛结果)的判决即为最后决定。
只有当裁判发觉判决错误或决定采纳助理裁判的意见,假如还未重新开始比赛,裁判可以更改判决。
裁判(适用於助理裁判或预备裁判时亦同)对於以下情况不必担负责任:
球员、职员或观众的任何伤害。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害。
任何个人、球会俱乐部、公司、协会或其他组织的任何损失。
是由于或可能由于裁判依据规则,或是裁判为了主持、进行及控制比赛而采取正常程序,所作的决定而造成。
裁判的决定可能包括:
依据球场或球场周围或天气等条件,决定允许或不允许进行比赛。
因为任何理由决定放弃比赛。
对球场设备或比赛使用器材的决定,包括球门柱、球门横木、角旗杆和球。
因为观众干扰或看台区域的任何事件,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
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而允许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允许或不允许球员穿著某种衣服或装备。
决定(这可视为裁判的职责)允许或不允许任何人员(包括球队或球场职员、警卫人员、摄影记者或其他媒体人员)在球场附近。
依据规则,或依据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联盟、国家协会、球会联盟的法规或比赛的竞赛规程,执行职务所作的任何决定。
七 奖励
⒈ 获前三名的球队给予奖励。
⒉ 设公平竞赛奖。
八 比赛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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