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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工作要点

[来源: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纲要、促发展、创先争优上水平”的活动主题,抓住“百名干部下基层、千名校长进课堂、万名教师访家庭”的实践载体,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一项经常性工作,努力提升到价值导向、精神状态、社会氛围层面,同全面落实国家和全省教育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结合起来,同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同加强政风、行风和学风建设结合起来,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为实现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一、紧紧围绕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习贯彻全省纲要、奠基未来十年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创先争优
   1、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春节期间考察保定时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工作重点,突出强调认真学习、宣传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全省教育规划纲要。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省《纲要》的高潮。学习全省纲要要与学习国家纲要相结合,要与研究全省教育工作相结合,与本地区本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相结合,与解决教育工作中实际问题、破解难题相结合。要切实落实纲要精神,制定好本地区、本学校的发展规划,为今后十年教育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认真落实教育部要求,年内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面向高校师生的“百校百场形势政策宣讲报告会”,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来,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认真落实“二十字”方针,在各项教育工作实践中,推动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2、深入开展“对标纲要、认责承诺”活动。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全面对标、夺旗争星”活动以及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履行“认责承诺”活动的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贯彻落实纲要、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为重点,结合岗位实际,认领自身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签订《承诺书》, 公开认责承诺,公示承诺内容、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对标升级、认责承诺、夺旗争星、亮旗示范等争创机制。深入开展机关“双结对、两帮扶、爱岗敬业、岗位建功”活动,激励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争创“三育人”优秀团队、争做“三育人”师德标兵,使党员师生带头,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形成奋进赶超、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3、进一步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任务。要紧密联系社会发展和学校实际,坚持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衔接,进一步完善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科学发展思路、规划和举措。继续落实整改责任,对已经整改的工作,要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正在整改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尚未整改的,要统筹兼顾,限时落实,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整改承诺。总结运用学习实践活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科学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
   二、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在学先进赶先进中创先争优
  1、集中开展“迎接建党90周年,让党性在‘三育人’实践中升华”主题系列活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的光辉历程、党的光荣传统、党规党纪三项主题教育活动和“重读经典、重瞻圣地、重温誓词”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党建知识竞赛、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宣讲报告会、阅读党史书籍等多种形式,回顾中国共产党建党90年以来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强化党员党性培养,教育党员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党员自觉履行权利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强化教师育人素质,组织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参加“教师基本功大赛”。 “七一”前,省委教育工委召开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暨专题文艺晚会,对9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9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9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积极推荐全国“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标兵”、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党员先锋岗”、“教书育人先锋岗”、“科研攻关先锋岗”、“管理服务示范岗”、“优秀工作案例”。
   2.积极推进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召开创先争优理论研讨推进会。加大党史党建研究力度,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中加大对党建课题的支持力度,设立创先争优理论研究专项课题。发挥人才和学科优势,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心和高校党建研究机构等广泛开展创先争优理论研究,努力产生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理论成果,为全省创先争优理论研讨作贡献。
   三、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在加强学校基层组织中创先争优
   1.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意见》,开展《条例》及省委《意见》贯彻落实专项检查。围绕实施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基层党支部设置等开展专项调研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理顺高校党组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的建设,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2.加强学校基层党的队伍建设。在高校中重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党员专家队伍、党员学生骨干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加强民办高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在各级各类学校中认真选拔党总支书记和支部书记,选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积极发挥离退休党员在加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双培养”工作,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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